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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吵很大的新聞議題
便歸屬於中、台、日三方所爭議的釣魚台事件

這次是最嚴重的,不過卻不是第一次發生衝突
其原因在於主權的模糊,以及認知上的差異

電視上很多名嘴或是學者
論地理上來說,釣魚台列嶼是屬於台灣的沒錯
但在政治上,卻是屬於日本的
同時也是他們目前的實質統治國家

但是要尋找歷史根源,得跟琉球的歷史一起提起

以下是網路上找的資料-

12 世紀 琉球群島出現南山、中山、北山三國,分別在琉球群島的南部、中部和北部。
1372年 明太祖朱元璋給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達詔諭後,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遂開始向明政府朝貢。從此琉球成為我國的藩屬.
1871年11月 牡丹社事件。一艘琉球漁船遇颶風,飄到台灣南部高山族聚居的牡丹社地方,一些水手因同台灣高山族居民發生衝突而被殺,其餘由清政府送回琉球。
1872年 小日本公然單方面宣佈琉球王國屬於小日本的「內藩」,琉球群島是小日本的領土,破壞了自1372年起中國為琉球王國的宗主國地位,正式侵佔琉球。並拖延與中國談判琉球問題。
1874年 小日本以「牡丹社事件」為藉口,荒誕地聲稱「殺害琉球人就是殺日本人」,出兵侵略我國台灣。
1875年 小日本強迫琉球國王停止向清朝中央政府朝貢。
1879年5月 小日本強迫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流放到東京。把琉球改為沖繩縣。並開始實行殘暴的同化、奴化和殖民政策。
1879年 中日就琉球問題開始談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島分成三部分:挨近小日本方向的庵美大島作為小日本領土;而琉球本島及其附近島嶼作為一個獨立的琉球王國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小日本方面建議把琉球劃分成 2 部分:琉球本島及其北方島嶼作為是小日本的領土,而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在談判中沒有包括釣魚台,可見釣魚台在琉球群島以外)。
1880 年 9 月 中方最後妥協,簽署了不平等條約,條約以小日本提出的方式把琉球劃分成 2 部分。然而, 清朝皇帝拒絕同意這一不平等條約,並且指示了中方代表與小日本繼續協商。小日本方面然後離開,協商破裂。
1882年 Shinichiro Takezoe(小日本鬼名)在天津作為領事就職後,與清政府恢復談判琉球問題,但是沒有達成協議。琉球問題一直拖延至甲午戰爭。
1894--1895年 中日甲午戰爭,中國作為戰敗國割讓台灣、遼東,在琉球群島問題就更沒有發言權。從此琉球群島屬於中國的領土這一事實開始被人遺忘。
1998年 小日本強迫琉球人服兵役。
1945年 二次大戰後期,美國進攻琉球本島,小日本兵強迫琉球人跳崖自殺,或乾脆被打死以減少山洞中缺少食物的壓力,又或因為說琉球語而被認為是間諜慘遭殺害。戰爭使琉球人口減少四分之一。
1945--1972年 美國佔領時期,美國在琉球實行異化政策.
1947年4月 聯合國《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屬於中國的琉球群島和釣魚台交給美國「託管」。
1970年 美日背著中國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拿中國的領土作交易,私相授受,把琉球連同釣魚台的「施政權」轉給小日本。但這遭到土地的主人琉球人的群起反對,他們「聚哭於鬧市」.
1972年5月15日----至今 小日本重新恢復對琉球群島的殖民統治,繼續實行同化政策。琉球群島現在仍然是小日本中最落後的地方,可見小日本仍然視琉球人為異已。
(轉自雅虎知識堂)

仔細看,從當時清政府的甲午戰爭之後
琉球群島就被日本以順便的名義奪走
直到後面,經過美國託管了這些屬於"中國"(非台灣)的領土後
最後又把該領土以交易的形式轉讓給日本

我想從幾十年來,都是一直在抗爭
因為那是屬於我們最近的島,同時也是漁權與主權的象徵
但是,政治就是如此複雜
那時候的台灣被聯合團踢出後,形同世界孤兒
焦點更放在中國大陸,而無暇去顧其他的領域問題
所以,衝突與爭鬥一再發生

夾雜著美國擅自變更中國領土的關係
夾雜著台灣與中國大陸之間的名義關係
夾雜著日本擴張海域與台灣碰撞的關係
夾雜著美、台、中、日四個國家
台灣卻是在這之中軍事力量最薄弱,政治力量最沒份量的

所以能看見政治的無情與殘酷
就是用著實力說話,掌控著弱者的權益
那些所謂的強迫兵役、殖民、佔領
全都是在世界大戰時遺留下的惡種
慢慢的,成為了現代社會的禍根

要追究,就會開啟從前的舊帳
歷史的仇恨不分年代,也不區別時間間隔
或許人們在忙碌的生活中遺忘了許許多多
還是會在,自身的權益受到迫害的時候
想起來,自己應該要站起來說話

要爭釣魚台列嶼
不如去爭琉球群島
要爭琉球群島
不如去爭更多原本我們所該擁有的事物!

只是,不論怎麼做
都難以化解幾十年、幾百年的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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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魁洛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