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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就是那個兇手行兇的時候就是阿呀伊伊伊阿嗚屋阿*&)(*_,,當事人照實回答,律師、法官以為他崩潰了,還好那律師聰明用(yes/no)問法 才解決了XD

(重點在那個書記官很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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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老師說一個關於刑法的小趣事,

當法律要判一個刑的時候,必須要有犯罪的「要件」

以恐嚇罪的話,除了必要的證據,當事人在被檢察官詢問的時候,必須「要感到恐懼」!

而且檢察官還不能引導式的問法(也就是說當事人要自己出自內心回答我好怕才可以)

雖然說這很好笑,要判人恐嚇罪還要感到恐懼,但是如果沒有這樣的對白,就無法起訴被告。

曾經聽一個榮民老杯杯,他被小流氓恐嚇又被搶錢,檢察官很同情他,於是在公式的做口白時問他:

「那我問最後一個問題,老杯杯,你是否感到恐懼?」

他希望老杯杯回答「我很害怕」類似這樣的答案,這錄音下來就構成了要件,可以起訴犯罪者。

可是老杯杯回答:

「他奶奶的,老子從大陸到台灣,用我那把槍打死過多少共匪,我怎麼可能會怕這個小混蛋?」

OS:果然是老兵,夠嗆!

檢察官聽了很著急,因為他知道老杯杯很勇,但是不孬孬的說「我好害怕」,就沒有辦法還他清白,於是又問了他好幾次...(心裡幫他乾著急)

只可惜老杯杯不懂法,好漢總提當年勇:「如果他是共匪,老子我早一槍打死他,我怕這小雜種做啥?!!」還拍桌這樣。

最後當然是無法起訴那個小流氓的樣子。


各位要多充實法律知識,才不會逞個人之勇,最後連法律的制裁也幫不了你...。

(我也是聽了這段話才懂的說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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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洛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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