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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吵很大的死刑一案,我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或是偏好。

統計也出來,台灣有8成的民眾是反對廢除死刑的。

我們會說這是民主的倒退?

不會,那叫做一個過程!


台灣的民主本身就顯得倉促,從戒嚴時期到現在不過短短的20多年。

就連上一個世代都不一定能從那樣的時期走出來。

那是嚴格、不容許反抗的世代。

而我們的世代則是自由過了頭,多元化的抗爭,這是前所未見的事情。


我個人支持廢除死刑,為什麼?

因為事實告訴我們,西方國家自從推出廢除死刑後,犯罪率是下降的。

很多人忽視這一點,請自行上網搜尋研究數據,這是無法反駁的;只是很多人認為”嚴刑峻法"才能逼得犯罪不敢猖獗。

回到戒嚴時期了,犯罪的懲罰手法通常是格殺勿論,但是並沒有抑制,反而讓更多人為了復仇、推翻而犯罪。而人民的自由度也十分的狹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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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是,常常會有第二個論點:

「如果你家的親人朋友被罪犯傷害、甚至殺死,你還能讓那些人活在這世界上嗎?」

確實,以道德人情上是最有說服力量的,因為似乎「不是當事人」說話就顯得沒有力量。

但是請想想看,其他西方國家難道沒有這樣的人嗎?

有的。

那為什麼他們的作法與我們不同?

那是需要時間的。

也就是說,目前台灣民主進步的腳步不可能如此快速,突然說要廢除就廢除。

那些受害者的家屬、親人,尚未跳脫「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想法。

因為這樣子做表示,沒有法律了,壞人是由受害者直接進行制裁。

那要法院、法官、嚴謹的法律做什麼?

那些國民,同樣也會有遭受此遭遇的人,他們之所以也同意將死刑廢除的原因是什麼?

不是因為只是單純的發洩怒氣,而是真心的推動制度,讓整個國家的犯罪率下降,減少更多的受害者。

這就是考慮的點不同,是考慮到身邊周圍的人是否能如願以償,還是考慮整個國家,甚至整個世界的人,蒙受血光之災的家庭可不可以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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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她並沒有做錯事情,只是推行的過於快速,沒有所謂的配套措施,例如:

「假設廢除死刑,那些人該如何處置,例如終生監禁,與社會永久隔離。」

以一個法官的角度來說,要判一個人死刑、或是終身監禁,基本上都會偏向於後者。

原因在於,無法”非常明確認定他人為兇手"的情況下,人死了無法復生,到時候才發現判決錯誤,無法後悔。

還有諸多的原因我就不提了,不論是官司、道德、保留空間上,死刑已被國際拋棄,不是完全沒有理由的。

而中國本身就是濫用死刑最多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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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仍然是告訴我們,不要徇私復仇。

唯有真正受過現代文明的洗禮跟理性的邏輯思考,才能真正了解並支持這樣的行為。

否則即使完全沒受過教育的人,他們也知道”殺人者死”、”一命償一命”,那是最基礎簡單的正義觀。


法律不完全等於刑罰,是要約束人們的行為,而不是處罰他人,甚至剝奪生存的權力。


只希望眾人不要被沖昏頭,忘記了人道,進而完全支持不廢除死刑,卻沒有進行深層的思考,到最後只是被人利用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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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魁洛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